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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经营企业服务质量评价体系
评价依据

SB/T 10962-2013《商品经营企业服务质量评价体系》

简介

商品经营企业服务质量评价服务认证是由认监委批准的第三方认证机构,按照SB/T 10962-2013《商品经营企业服务质量评价体系》标准对申请企业的批发零售服务进行评价的第三方认证行为。认证结果依据分数分为三星、四星、五星,通过认证的企业可以按照认证的星级进行宣传推广,并合法使用认证星级标识。
通过认证的企业,意味着其在全国全行业范围的服务方面的领先性,可以用于服务产品营销推广,增加公信力,强化品质管理,提高企业效益;增强客户信心,扩大市场份额。

评价意义

 

评价申请条件

提出认证申请时,认证委托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或经独立的法人授权的组织。
(2)从业条件中,有行政许可要求的,应取得相应资格并在有效期内;
(3)服务及其过程,包括服务相关的产品均需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4)已按认证标准/规范要求建立并实施的相关文件,如服务规范,服务提供规范和服务检验规范等,并已运行三个月;
(5)本年度无服务相关的重大事故、重大投诉及违法事件,往年重大事故、重大投诉及事件已处理完结。

评价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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