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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
评价依据

GB/T 35778-2017《企业标准化工作 指南》、GB/T 15496-2017《企业标准体系 要求》、GB/T 15497-2017《企业标准体系 产品实现》、GB/T 15498-2017《企业标准体系 基础保障》、GB/T 19273-2017《企业标准化工作 评价与改进》

简介

1、什么是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GSP)? 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Good Standardizing Practice)是指企业按照GB/T 35778-2017《企业标准化工作 指南》、GB/T 15496-2017《企业标准体系 要求》、GB/T 15497-2017《企业标准体系 产品实现》、GB/T 15498-2017《企业标准体系 基础保障》、GB/T 19273-2017《企业标准化工作 评价与改进》五项系列国家标准的要求,开展企业标准化工作,建立企业标准体系并有效运行;企业标准化工作各项活动有序开展并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 2、什么是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 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是对企业标准化工作、企业标准体系的实施运行情况是否符合GB/T 35778《企业标准化工作指南》等五项国家标准而实施的第三方评价活动,根据评价结果,颁发A到AAAAA级标准化良好行为证书。第三方评价活动是经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复同意,由中国标准化协会制定企业标良行为确认工作机制,认定并授权第三方评价机构开展的企业标准化工作方面的权威评价服务。

评价意义

2021年12月,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科学技术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十四五”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明确:推进中小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创建工作,指导中小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国内标准制定,促进中小企业应用标准进行质量技术创新,提升产品质量水平。
2023年5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标准创新型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办法(试行)》文件明确:初级、中级、高级标准创新型企业均要求:建立企业标准体系并有效运行实施。
2023年8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实施《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3号)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支持企业开展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建设, 鼓励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创建,树立行业发展标杆。
2024年01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质量基础设施助力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联动提升的指导意见》提出:开展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评价,培育一批标准创新型企业,引导上下游企业开展技术、专利、标准联动创新。



评价申请条件

提出认证申请时,认证委托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企业按照 GB/T 35778-2017《企业企业按照 GB/T 35778-2017《企业标准化工作 指南》等五项系列国家标准的要求,在生产、经营、管理和 服务的全过程实行标准化管理,构建标准体系并有效运行 3 个月后对企业标准化工作的适用性、有效性以及标准化管理 水平进行自我评价,自评结果将作为第三方评价的重要依据。

评价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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